扬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通知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蒋王街道办事处申请,经审核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决定收回下列宗地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扬州鼎秀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一宗出让工业用地,位于邗江区蒋王镇何桥村,土地面积为4924.82平方米,土地证号为扬邗国用(2002)字第02662号;
2.扬州富字食品有限公司一宗出让工业用地,位于邗江区蒋王镇何桥村,土地面积为12042.93平方米,土地证号为扬邗国用(2002)字第02646号;
3.扬州双星光电有限责任公司一宗出让工业用地,位于邗江区蒋王镇何桥村,土地面积为10219.94平方米,土地证号:扬邗国用(2002)字第02645号;
4.江苏扬杰投资有限公司(原为江苏扬杰电子有限公司)一宗出让工业用地,位于邗江区蒋王镇何桥村,土地面积为4916.21平方米,土地证号为扬邗国用(2002)字第02663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扬州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