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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意向出让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

  本公示期限为10天,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23日。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与意向用地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23日前采取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给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宝应县叶挺东路823号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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