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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发公告!扬州这些地方拆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邗江区新盛街道双墩村村属、丁庄组,杨庙镇镇属,杨庙镇苍颉村双墩组、孙庄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埝桥村村属、合兴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的规定执行。

  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

  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2.75万元/人

  ☆拟征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广陵经济开发区大众村吴一组、项一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的规定执行。

  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

  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2.75万元/人

  ☆拟征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广陵经济开发区高桥村丁庄组、孙巷组、巷东组、项西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的规定执行。

  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

  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2.75万元/人

  ☆拟证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仪征市陈集镇红星村张庄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仪征市陈集镇红星村西马庄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仪征市陈集镇红星村西马庄组、丁桥村卞庄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仪征市陈集镇红星村西马庄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蕞终批准文件为准。

  ☆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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