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工业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双创园第三幢厂房转让公告
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工业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双创园第三幢厂房转让公告
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工业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经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人民政府同意,现转让双创园第三幢厂房,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厂房概况:钢结构厂房3305.76㎡、单层,相连砖混结构办公楼1144.28㎡、三层;
1、转让后标的经营用途:工业制造(环保达标)
2、报名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法人、企业,并符合下列条件均可报名,报名后需通过资格审查确定可否参与竞买。
1).参加本次竞买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报名手续:竞买者需缴纳15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汇入:账户名:扬州市江都区宜陵工业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账号:0000187,开户行:江都农村商业银行宜陵支行
行号:7)。竞买者需携带银行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如有)、个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委托人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2021年以来(近三年)纳税申报表等资料等,于2024年4月15日9:00-11:30,至:扬州市科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南苑东路9号金牛湾都市花园小区7号商业用房3楼代理部(金牛湾都市花园小区北门东大门,电线),办理报名手续。
五、竞买方式:实行二轮次竞价,竞价幅度不少于3万,不设保留价。
确定成交人原则:以2023年销售额为准,年销售额达5000万以下企业,修正评标价按照报价不变;年销售额达5000-6000万企业,修正评标价按照报价上浮1.01%;年销售额在6000-7000万企业,修正评标价按照报价上浮1.02%;年销售额在7000-8000万企业,修正评标价按照报价上浮1.03%;依次类推,直至修正评标价按照报价上浮1.1%。
修正评标价蕞高者中标(若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蕞高有效修正评标价的,按办妥正式竞价报名手续的先后顺序,办妥在先的竞价人为蕞高有效报价)。竞买人少于3人或竞买人报价均低于起始价的,则竞价失败。
六、付款方式:中标者须当场签订转让协议,并在转让协议签订5日内、转让协议签订15日内,分别支付转让总金额的30%,共计转让总金额的60%,剩余价款在转让协议签订30日内一次性支付或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
1、转让标的厂房仅限于地上不动产,不包括附属土地使用权,转让标的的附属土地使用权需另行与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人民政府进行协商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2、竞价成交后,转让人十日内向成交人进行交付或成交人可自行与转让标的的现承租人进行协商提前交付。关于转让标的的现承租人在转让标的区域内添附物补偿事宜,由成交人与现承租人自行协商解决,与转让人无关。
3、竞价转让标的中的办公楼三楼,归转让人(包括其所属职能部门)免费使用,使用期限由转让人单方决定,成交人对此不得持有异议并作出承诺。
4、成交人需合法经营,纳税必须落户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每年工业经营开票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纳税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否则转让人有权单方解除转让标的成交协议并收回转让标的,且按标的现行评估价的70%向成交人返还标的转让款。
5、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6、转让标的的现承租人在同等竞价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7、竞买人在竞买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成交人在办理成交确认书时需按规定缴纳相关服务费用。
八、本公告若有存疑之处或未尽事宜,以公告委托方解释为准。
九、转让时间:2024年4月19日15:00时(竞价人需带个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参加);
十、转让地点:扬州市科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南苑东路9号金牛湾都市花园小区7号商业用房
十一、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12:00时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十二、公告时间:2024年4月8日-12日
联系地址:宜陵镇工业集中区办公室
联系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南苑东路9号金牛湾都市花园小区7号商业用房
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工业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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