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1扬化1(184041):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2021年头部期扬州化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5年头部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
G21扬化1 (184041):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2021年头部期扬州化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5年头部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
时间:2025年03月03日 11:35:34中财网
原标题:G21扬化1 :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2021年头部期扬州化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5年头部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2180362 证券简称:21扬化绿色债01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2021年头部期扬州化工产业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5年头部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根据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披露的《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关于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及丧失对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
公告》(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告”),发行人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及丧失了对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了2025年头部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名称: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上交所):184041
(三)证券代码(银行间):2180362
(四)证券简称(上交所):G21扬化1
(五)证券简称(银行间):21扬化绿色债01
(六)基本情况:本期债券起息日期为2021年9月3日,
发行期限为7年,附设提前还本条款,发行金额为7亿元,票面
利率为 4.40%,募集资金 3.50亿元用于扬州化学工业园区集中
供热管网完善项目,3.50亿元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一)会议名称:2021年头部期扬州化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绿色债券2025年头部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5年2月20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5年2月21日 至 2025年2月27日
以通讯形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倘若债券持有人对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2025年2月
27日前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方式回复债权代理
人(详见下文债权代理人联系方式)。电子文件送达时间以电子
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统的记录时间为准,邮寄或者快递文件送达
时间以债权代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回复的,视为
同意债权代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
登记日2025年2月20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
代为提出异议;2、发行人;3、债权代理人;4、发行人聘请的
律师;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议案1:《关于同意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重要子公司股权
划出)并追加兴仪投资担保的议案》
具体议案见《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2021年头部期扬州化工
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5年头部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次会议异议期已于2025年2月27日结束,异议期内未收到
根据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视为已
《关于同意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重要子公司股权划出)并
追加兴仪投资担保的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本次会议经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江苏擎天
柱律师事务所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2021年头部期扬州化工产
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5年头部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
证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头部期扬州化工产业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扬州化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绿色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
2021年头部期扬州化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5年
头部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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