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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江不动产告字(2023)242号(江都区大桥镇东园小区1幢504室)

  万露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19)江都区不动产权第0012534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坐落为江都区大桥镇东园小区1幢504室,建筑面积为105.87平方米,分摊面积为29.13平方米,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公告,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如有异议者,请自声明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以及相关证据资料送达扬州市江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登记机构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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