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49个项目落地!扬州实现“拿地即开工”常态化
“过去拿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五证需要近半年时间,但是没想到现在35天就拿齐了五证,实现了‘拿地即开工’。”江苏卫航汽车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助陈洁介绍,该公司投资了卫航房车二期项目,相比较一期项目办证的时效,这个效率远超预期,让她真切感受到了办证的便利。
卫航房车二期项目加速推进,是扬州市推动重大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取得的精彩成效。记者从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目前该市已常态化开展“拿地即开工”工作。截至11月底,扬州市已实现“拿地即开工”项目49个。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改革创新,近日,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充分总结全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县市区的具体做法,蕞终研究出台了《扬州市开发园区实施重大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工作的指导意见》,以进一步指导该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模式化常态化开展。
全市重大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实现常态化
“目前,我们卫航房车二期项目主体已经成功验收。”陈洁说,项目能够快速推进,这和仪征市开展“拿地即开工”工作密不可分。
“过去企业从拿地到项目开工,期间涉及多个审批阶段、环节和流程,很多流程是一环套一环,要办齐开工所需的手续耗时耗力。”陈洁说,但是现如今不一样了,自从仪征开展“拿地即开工”工作后,不仅享受提前服务,还有“代办员”帮忙跑手续,为企业节省了不少时间。8月8日,企业就拿齐了五证。
让陈洁印象深刻的是,因为发证需要涉及到多个系统平台协调发放,仪征市行政审批局项目代办中心全程为企业提供跑腿代办服务,牵头协调因客观因素影响的多平台系统协同发放施工许可手续问题;同时,该中心还主动多次赴项目现场,会同自规、供电等相关部门帮助企业协调移除地块内高压电变压杆等相关供电迁移事宜。
“实现‘拿地即开工’,在于政府部门主动超前服务,将企业的‘等地期’变为‘工作期’。”仪征市行政审批局项目代办中心负责人余俊介绍,今年以来,仪征市行政审批局积极组织各审批职能部门召开“拿地即开工”项目会商会,现场帮助解决项目在审批手续中存在的困难。并且,仪征大力推行“店小二”免费代办服务,选优配强152名帮代办队伍,做好表单代填、系统代报、图纸代审、联系帮办、提请参与协调解决问题。
实现“拿地即开工”,离不开各职能部门的统筹协调。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服务科副科长陆海飞介绍,该局通过在常态化提供“交地即发证”的基础上,专人专班,上门服务精准对接,容缺受理提前预审,信息共享并联审批,让项目落地跑出“加速度”。
扬州市重大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已经实现常态化。作为“拿地即开工”工作的领头军,邗江区通过该举措惠及了一批工业项目。“为了扩大生产,今年我们在杨寿镇投资了万德福军民两用钛合金加工生产线万平米的厂房。”扬州万德福机电设备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涛介绍,10月17日,项目实现了“拿地即开工”。该项目预计半年建成投产,项目投产达效后预计年产钛合金精密产品300吨,年开票销售额超1亿元。
为帮助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邗江分局、邗江区行政审批局等职能部门为项目提供了超前、高效的服务。“每个月,我们都会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邗江分局对接项目信息,不定期牵头各职能部门召开土地挂牌前预审会议,提前做好业务评估。并且,把‘企业上门’变为‘上企业门’,主动了解项目推进的困难,保证每个节点都有专人提供‘保姆式’服务。”邗江区行政审批局预审代办中心副主任刘宇介绍。
相关文件出台,“拿地即开工”有了“路线图”
扬州市如何在全市推行“拿地即开工”常态化?一份“路线图”给出了答案。
记者从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该局结合先进县市区做法,综合考虑全市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各县市区前期实际开展的相关工作模式,正式出台关于《扬州市开发园区实施重大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工作的指导意见》。
“这份《指导意见》对我市标准地、定制地两种出让模式类型进行了分析,重点对项目获取途径、项目服务机制、项目审批流程等进行了明确,从而高效指导各县市(区) ‘拿地即开工’工作的持续开展。”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该负责人介绍,“拿地即开工”模式的核心在于,在土地出让阶段,通过“零条件”容缺受理,缺项告知承诺和并联服务等方式开展立项、规划、建设等主流事项预服务,将服务实现压缩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完成,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就可以同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五证手续。
“在这份《指导意见》中,我们对成功实施‘拿地即开工’的案例做法进行了总结,通过对其模式操作的审批内容及重点审批事项的归纳整理,明确了办理的基本流程、需要参与的职能部门分工,并且制定了清单制审批目录。”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服务处副处长周海静介绍。
值得一提的是,“红蓝章”审批模式,在这份《指导意见》中得到了推广。“该模式曾首次在高新区奥力通起重机项目上得到实施。”周海静介绍,“红蓝章”审批模式是指在预服务环节,各涉审部门先盖蓝章,等到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及时把蓝章转盖为红章,同时核发“五证”,确保项目“拿地即开工”。
“拿地即开工”工作已纳入全市营商环境重点指标考核。“我们每个月都会了解相关县(市、区)的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对其进行打分排名。”周海静说,扬州市今年已全面推进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工作,目前已位于全省前列水平。接下来,该市将不断探索及扩大“拿地即开工”项目的覆盖面及普及推广工作,争取此项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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