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扬州化工园区财政局原主任科员王红星等2人被检方提起公诉
10月15日,仪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扬州化工园区财政局原主任科员王红星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红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仪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3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王红星在担任扬州化工园区财政局局长助理及主任科员期间,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2008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王红星利用担任扬州化工园区财政局局长助理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分别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0月15日,仪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扬州金房信息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原现金会计丁柯涉嫌贪污罪一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丁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仪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4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丁柯在担任扬州金房信息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现金会计期间,利用经手报支单位费用等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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