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人民政府2025年邵伯镇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清淤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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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人民政府2025年邵伯镇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清淤工程JSZC-321012-JSDZ-C2025-0056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07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人民政府2025年邵伯镇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清淤工程
蕞高限价(如有):279.1万元,报价高于蕞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对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境内的张桥水西河、镇南河、高桥河、东林河、凡桥河、居庄河、横港河、菜场河8条生态河道进行清淤工程施工,清淤土方量约28.18万立方米,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1.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应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应无在手工程(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南苑东路169号扬州分公司开标室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江都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5.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7.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306县道
联系电线.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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