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朴席镇塔影村土地占补平衡复垦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扬州市朴席镇塔影村土地占补平衡复垦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扬州市朴席镇塔影村土地占补平衡复垦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12-17 15:45 访问量:
扬州市朴席镇塔影村土地占补平衡复垦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并于2025年12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扬州市朴席镇塔影村土地占补平衡复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
最高限价:92640.69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扬州市朴席镇塔影村土地占补平衡复垦项目,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3) 若法定负责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谈判被拒绝且不允许在谈判开始后补正。
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电子邮箱)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格式要求: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被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上述超过时限者、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谈判文件)者不得前来谈判。
本次谈判文件售价3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悉知。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大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江阳中路九洲大厦11楼1108室)
时间:2025年12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大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江阳中路九洲大厦11楼1108室)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本次谈判不收取保证金。
3、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为正本盖章扫描件一份(U盘,word或PDF格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4、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本项目各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本项目由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7、潜在供应商对谈判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8、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扬州市朴席镇塔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名 称:江苏大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阳中路九洲大厦11楼1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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