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6年度第三方机构起重机械安全检查等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6年度第三方机构起重机械安全检查等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6年度第三方机构起重机械安全检查等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1-22 17:35 访问量: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委托,就其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6年度第三方机构起重机械安全检查等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6年度第三方机构起重机械安全检查等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6年度第三方机构起重机械安全检查等服务
最高限价:47.6万元,其中第三方机械安全检查最高限价:19万元,施工现场及资料安全检查最高限价:19万元,扬尘巡查最高限价:600元/天;供应商各分项报价及投标总价均不得超过对应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R竞争性磋商£询价
采购需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度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起重机械安全、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施工扬尘等安全文明施工开展第三方检查服务,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在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面的工作范围、权利及义务,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上述材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1本项目采购内容中具有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内容,供应商应具有从事《特种设备目录》中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机械类别)(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二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内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报名登记;或将上述资料盖章后扫描至代理公司邮箱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成功后,由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发至各投标供应商邮箱,逾期报名不予接受。
截止时间:2026年2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二楼)
时间:2026年2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二楼)
7.1本次响应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7.2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名 称: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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