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防暑降温慰问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26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防暑降温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防暑降温慰问品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拟选取1家供应商负责提供2026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防暑降温慰问品,合同签订后分批次供货,每次供货应在采购人通知日起1日历天内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单价蕞高限价100元/份,报价超过蕞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本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06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现场购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号)三楼报名处,报名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线上报名:向指定邮箱()发送,【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6年07月13日下午2: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3日下午3: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二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李韦林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二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1、有关本次投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已报名投标人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前送达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投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信息。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一)采购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
(二)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缪晓庆、李韦林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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