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国际: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与员工安置
十一、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资质
十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人员买卖证券行为的查验情况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扬农集团、标的公司指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扬州农药厂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指扬农集团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不含扬农化工)
扬农化工指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先正达集团持有的扬农
39.88%股权,同时扬农集团拟向先正达集团出售其直接
36.17%股份,先正达集团以现金支付前述交
易对价;资产购买交易与资产出售交易互为前提条件
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先正达集团持有的扬农
上市公司子公司扬农集团拟向先正达集团出售其直接持有
拟出售资产指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指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各方指中化国际、扬农集团及先正达集团
中化股份指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化国际的控股股东
中化集团指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化国际的实际控制人
版权声明:本文由扬州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