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新龙等村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受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邗江分局的委托,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头部分公司就年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新龙等村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2.项目名称:2020年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新龙等村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设备采购
3.预算金额:A包水泵及其配套设施:19.62万元;B包标识标牌:2.86万元。
4.本项目设定蕞高限价,蕞高限价A包水泵及其配套设施:19.62万元;B包标识标牌:2.86万元。超过蕞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为水泵及其配套设施、标识标牌的采购,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水泵及其配套设施15日内送货安装到位,标识标牌40日内送货安装到位。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者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邗江分局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22年3月16日-2022年3月22日公示期内(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邗江区红旗大街76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2年4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头部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红旗大街76号)
时间:2022年4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头部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红旗大街76号)
7.2本次招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3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邗江分局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名称: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邗江分局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兴城西路180号
名称: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头部分公司
九、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请各供应商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仅1人参加,提前做好自查工作,严禁出现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参加开标。
2、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提供苏康码、行程码,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中高风险地区、本市风险小区人员及与之有密切接触人员一律不得进场。
版权声明:本文由扬州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