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扬州市经济开发区马港河路西、兴农路(天威路)北一宗国有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一、拍卖标的:位于扬州市经济开发区马港河路西、兴农路(天威路)北一宗国有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2010)0792;土地登记卡地号:8-001-182,宗地面积:440780平方米,本次拍卖面积120001平方米,剩余使用年限46.02年。
拍卖价:4044.753706万元,保证金:21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时间:自2014年12月8日起至2014年12月18日16时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需二人以上报名才能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竞买成交后,于2014年12月31日16时前将成交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汶河支行,账号: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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