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江苏省仪征市陈集镇工业开发区巷口组房地产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江苏省仪征市陈集镇工业开发区巷口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仪房权证陈字第0821030533、0821030534、0821030535、0821030536、0821030537,总建筑面积为6469.40平方米,其中证载建筑面积4855.18平方米(原建筑面积为6714.50平方米,部分已被拆除,拆除面积合计1859.32平方米),后建筑面积为1614.22平方米。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仪国用(2007)02289号;土地登记卡地号:5-30-15,宗地面积:24672.1平方米,本次拍卖面积24672.1平方米,剩余使用年限37年。
起拍价:1190.19万元,保证金:6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自2014年12月14日起至2014年12月23日16时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须有两人以上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竞买成交后,于2015年1月4日16时前将成交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汶河支行,账号:5850)。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30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版权声明:本文由扬州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