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道镇太阳能渔光互补电站项目土地租赁招标公告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洁源光伏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公道镇太阳能渔光互补电站项目土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项目名称:公道镇太阳能渔光互补电站项目土地租赁
项目说明:公道镇太阳能渔光互补电站项目土地租赁,采购人将位于公道镇欧阳村及相关区域鱼塘水面出租给承包人投资开发太阳能渔光互补电站,鱼塘面积约1300亩。
本项目采购预算:1100元/亩/年,投标报价不得低于采购预算。
三、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采购平台()、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2.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2021年11月29日18:00前将《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电子邮箱:843871345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3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瘦西湖路65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陈遂纾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扬州市洁源光伏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瘦西湖路65号 邮政编码:225000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本次招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圆整
缴纳方式:开标时以现金形式现场缴纳。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单位名称: 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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