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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山乡中兴路两侧(槐二村瓦匠组等)地块和槐子村三官、何庄组地块改造项目选择征收服务机构报名的通知

  根据《景区房屋征收(搬迁)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征收服务机构和拆除公司选定操作流程》(扬景委办〔2022〕15号)文件规定,为保证房屋征收评估客观、公正、公平,根据扬州市平山乡人民政府申请,景区住建局对平山乡中兴路两侧(槐二村瓦匠组等)地块和槐子村三官、何庄组地块改造项目房屋搬迁的征收服务机构实行公开选择。

  该项目共涉及住宅约3户,企业约15家,总建筑面积约为11.8万㎡,计划设3个标段。

  现将确定征收服务机构程序通知如下:

  1、报名条件:同时纳入市、区名录的征收服务机构均可报名。

  2、报名地点:扬州市平山乡人民政府213办公室(瘦西湖路598号),联系人:祁先生,联系电线、报名时征收服务机构应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并胶装成册: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

  (4)与征收服务对应的上岗证书和单位人员花名册,在职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5)项目实施方案,内部管理制度,拟参加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花名册;

  (6)2021年度业绩证明(汇总表、项目委托协议),如2021年度无业绩,需提供2020年度业绩证明;

  5、关于征收服务机构的选择。景区将组织评审组根据已报名征收服务机构的实际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公开确定征收服务机构,中标结果在景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

  6、本项目设3个标段,选择3个征收服务机构。

  7、投标单位一经中标,必须在中标之日起,2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8、征收服务机构中标后按照要求将拟参与项目实施工作人员上岗证原件质押在平山乡人民政府,项目实施过程根据完成情况逐步退还。

  9、报名人必须依法进行投标,凡有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和实施过程违法分包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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