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科创工业辅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海绵项目环评问题处理决定的通报
7月27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2020年头部季度环评文件复核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环办环评函〔2020〕393号),我市江都经济开发区内的扬州科创工业辅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海绵项目环评存在评价因子遗漏、降低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缩小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所提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等问题。生态环境部对该项目环评编制单位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及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的失信行为各记5分。
收到通报后,市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江都生态环境局组织专班对该项目环评编制、评估、审批、建设等情况开展核查。目前相关通报问题已基本查实,现将核查和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扬州科创工业辅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海绵发泡的企业,该公司一期1000吨/年海绵项目于2012年12月获批,2014年开工建设,2019年全部建成,2020年5月投运,但尚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2019年该公司拟在一期工程基础上开展二期即4000吨/年海绵项目。2019年12月13日,江都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受理扬州科创工业辅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海绵项目环评审批申请,委托南京卓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展环评报告书技术评估,经审查通过。同年12月27日发布拟审批公告,2020年1月6日,江都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关于扬州科创工业辅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海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目前该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行。
江都生态环境局于8月3日委托扬州美景时代环保科技公司组织相关专家开展技术核查,并勘查了项目现场。
经查,江都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在《扬州科创工业辅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海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过程中程序合法,但其环评被生态环境部通报的问题客观存在。核查组认为,环评技术评估单位不负责任、把关不严,不按专家评审意见要求编制完善环评文本是导致该项目环评质量低劣的重要原因。现场核查发现,该项目配套建设的废气收集和处理装置,以及应急事故池等环保设施,不能满足相应的污染防治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苏环办〔2017〕280号)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现将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1、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因多次失信行为记分,被信用管理平台列入限期整改名单。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相关规定,自2020年7月23日起半年内,我市生态环境行政部门以及相关功能区行政审批局,不得受理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及其环评编制人员谭艳来、安玉法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2、责成江都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责令建设单位扬州科创工业辅料有限公司就4000吨海绵项目环评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立即修正完善,编制专题整改报告,并报原审批部门备案,作为该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依据。
3、南京卓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作为环评技术评估机构,责任意识淡薄,作风敷衍草率,严重违背了三方机构对行政部门受理项目环评进行技术支持的契约精神。根据《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工作规程》(试行)第十六条规定,责成江都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解除与南京卓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的三方服务合同,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技术评估单位南京卓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4、江都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在扬州科创工业辅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海绵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暴露出行政审批部门在环评质量管理上存在不足。为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一要建章立制,江都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实施环评文件复查及交叉核查等机制,严把环评审批质量;二是江都区生态环境局应加强江都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环评审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提高环评审批人员业务水平,提升项目环评质量审查能力;三是以此为戒,举一反三,江都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应对其审批的环评文件组织回头看,开展全面系统问题排查,发现问题逐一实施整改,努力提升项目环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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