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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用集体土地使用权批前公示——灌云县杨集镇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二期)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的有关规定,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规定,连云港科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申请使用灌云县杨集镇城西村工业园区境内地块,用于建设灌云县杨集镇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二期)建设项目。拟批准连云港科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村集体土地一期面积为平方米。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如有异议者,可与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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