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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经管委会研究决定,调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孔勋同志兼任,朱敏同志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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