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扬州先安置后拆迁(图)
如何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一直是土地拆迁工作的难点。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加大土地供应监管力度,我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出让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通过“净地出让”等四个步骤,确保拆迁出让流程公正透明。而这一模式也是在全国率先推出。昨天,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国土局局长徐洪喜对《意见》进行了解读说明。
何为净地出让?“就是先拆迁安置然后出让。先把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做好,让老百姓安心、满意,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等地块拆平了一切工作做好了再出让。”徐洪喜说,这样可以使出让后的土地按时交付,开发商及时开发建设,既保障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开发商利益。
“做到净地上市,核心前提是做好原居民的拆迁安置。”徐洪喜说,这样做就是赋予群众更多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拆不拆迁、怎么拆迁等事项由居民选择,征得90%以上居民同意后再实施拆迁。
有了净地,什么样的挂拍机制才能发挥蕞大的市场效益?《意见》规定,土地拍卖将通过异地拍卖师摇号主持。
“土地卖给谁,通过市场规则竞价竞争;谁来主持拍卖,也通过市场规则在上一级拍卖师库中随机选择4名以上待选主持人,地块正式开拍前现场抽签产生序号,然后通过摇号产生主持人。”徐洪喜说。
拍卖公平公正,操作也透明阳光。徐洪喜介绍,拍卖过程请媒体现场直播,全方位接受监督,由“程式化公开”变为“全过程透明”。
“拍卖全程录音录相,还将邀请人大、政协及市民代表全程现场观摩,媒体记者现场采访。同时,邀请媒体对拍卖会全程进行现场同步直播。”徐洪喜说。
徐洪喜介绍,《意见》规定,土地出让后,还将按时签订合同,严格合同管理,按期交纳出让金,按期交地,按期开工竣工,并建立开竣工申报制度。需调整容积率的,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并补交土地出让金。违反合同规定的,都按照规定程序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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