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嚣张!私自转卖出租法院查封房屋法院干警强制执行时竟被……
原标题:太嚣张!私自转卖出租法院查封房屋,法院干警强制执行时竟被……
1月9日,扬州中院执行局联合法警支队共计30余人,奔赴异地对一起执行案件的涉案房屋进行强制清场。为保障本次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扬州中院向省高院发出协同执行请求,省高院指令宿迁中院、泗洪法院配合扬州中院共同执行。
这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泗洪某房地产公司因未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扬州中院依法查封、拍卖了其名下位于宿迁市泗洪县澜庭湾小区的四间商铺。在扬州中院处置过程中,被执行人私自将上述房产卖给案外人房某,之后房某私自装修并将房产出租给他人。扬州中院得知这个情况后,通知房产使用人该房产已被法院查封,不得占用。案外人房某向扬州中院提出执行异议,因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在法院查封之后,且未办理预售登记,扬州中院依法驳回了房某的执行异议。后涉案房产被拍卖成交后,扬州中院多次通知占用人自行搬离,但由于案外人及承租人拒不配合,该案的执行工作曾一度陷入僵局……
1月9日16点,扬州中院执行干警到达泗洪法院,并决定在当地法院同志的协助下再次与承租人协商,希望承租人能主动搬离,但此时对方仍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配合。协商无果后,扬州中院决定第二天对涉案房产进行强制清场。
1月10日早上,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后,由于占用人尚未开门营业,在与其电话沟通无果后,执行人员决定让开锁人员强制开锁进入。由于是上班高峰期,现场有大量群众围观。这时,执行人员按照既定方案向围观群众进行法律释明和普法宣传。在成功开锁后,承租人王某到达现场,但言辞激烈,阻扰执行,经现场带队领导研究决定将其强制带离现场,继续清场工作。在强制带离过程中,慑于法院的执行威慑力,承租人王某妥协,表示愿意与新房主协商,继续承租涉案房产。经协商,王某与房产买受人达成新的承租协议,至此对头部间商铺的清场工作结束。
因看到法院的强制执行力,在执行人员转场决定对后续三间商铺进行强制清场时发现,这三间商铺的占用人正在主动腾让。蕞终,在执行人员的监督下,腾让工作顺利结束。至此,一件历时四年之久的“骨头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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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扬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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