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桥镇头桥村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04-2024-Z00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13日
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扬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广陵分中心头桥登记站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宗地面积135㎡/房屋建筑面积94.5㎡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宗地面积135㎡/房屋建筑面积94.5㎡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宗地面积135㎡/房屋建筑面积189㎡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古桥路13-2号
宗地面积135㎡/房屋建筑面积189㎡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宗地面积135㎡/房屋建筑面积189㎡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小西街8-2号
宗地面积135㎡/房屋建筑面积94.5㎡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宗地面积135㎡/房屋建筑面积94.5㎡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宗地面积135㎡/房屋建筑面积189㎡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宗地面积135㎡/房屋建筑面积94.5㎡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宗地面积135㎡/房屋建筑面积94.5㎡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宗地面积135㎡/房屋建筑面积94.5㎡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宗地面积135㎡/房屋建筑面积189㎡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古桥路46-1号
宗地面积56.8㎡/房屋建筑面积56.8㎡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宗地面积135㎡/房屋建筑面积94.5㎡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古桥路46-2号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宗地面积135㎡/房屋建筑面积94.5㎡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古桥路46-3号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爱国巷8-1号
宗地面积66.45㎡/房屋建筑面积66.45㎡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宗地面积135㎡/房屋建筑面积189㎡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宗地面积135㎡/房屋建筑面积94.5㎡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宗地面积135㎡/房屋建筑面积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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