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产业园金苑路23号1幢的厂房及工业用地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蕞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4月9日10时起(竞价周期24小时,延时的除外)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户名: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变卖拍卖被执行人扬州飞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广陵产业园金苑路23号1幢的厂房及扬国用(2013)第0484号的工业用地,评估价:2355万元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日16时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三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余款在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扬州东关支行,账号: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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