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中路255号(房产证门牌号)房屋招租公告
号(房产证门牌号)房屋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进行公开竞价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标的:扬子江中路255号,1层局部、2-4层全部,建筑面积为1524.3㎡。
2、标底:根据评估设定头部年租赁底价为41.7666万元;中标单位按规定自第三租赁年起,每年按5%逐年递增,同时每隔三个租赁年度进行租赁房屋价格评估,即在租赁年度的第四年、第七年、第十年重新进行价格评估。如新的评估价格高于上一年度递增之后的租赁价格,则按照新的评估价格执行,如新的评估价低于上一年度递增5%后的租金价格的,则承租人仍按照上年度的租金递增5%后的价格执行。即评估后的租金价格有新的高于递增租赁价格的,则按照评估价执行;没有高于递增租金价格的,则按递增租金5%后的价格执行。
租赁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扬州市城市管理以及业态控制的相关要求,禁止用途:工业项目、餐饮项目、歌厅网吧、车辆维修保养、浴室、铝合金加工制造业、烟花爆竹、油漆、液化气、烧烤油炸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环境(噪音、污水、有害废气)污染、有消防许可要求的等经营项目。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资信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
1、本次招租采取有底价竞标(暗标)的方式,采取一次性现场书面报价方式,一般报价以百元为精确单位。竞价蕞高者为成交人(合理竞价增幅不超出底价的100%)。若出现蕞高价相同的情况,则以摇号(抓阄)方式解决;若只有一个竞租人,以租金参考底价成交;若无人参加竞租,则流标。若竞价蕞高者放弃承租权,须承担违约责任,该招租标段重新招标。
2、本次招租以房屋及配套设施现有状况进行招租,出租方不负责租赁期间的房屋维修及其他设施的配套,承租方应在房屋交接时查验房屋质量,如有问题可向出租方反映,待房屋修缮后再进行交接。如在承租期内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本次招租采取限时报名的方式,具体租赁报名日期为: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22日止(7个工作日);具体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报名登记地点: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潘桥实业总公司404室,报名登记联系人:金先生,电线、招租公告通过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发布。
4、竞租时间地点视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参加人员限带一人,应携带好相关身份证件及竞租保证金收据,提前半个小时入场办理签到登记及相关手续,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竞租人如扰乱公开招租会场秩序、干扰招租工作、操纵、垄断、恶意竞价、串通、损害招租方或他人合法权益的,将取消其竞价、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租方有权追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竞租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或有效续存状态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资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报名时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签署承诺书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意向竞租人为自然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审核原件),银行征信报告;企业、单位竞租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企业征信报告。
3、意向竞租方应在报名前自行对招租的房屋进行实地察看,充分掌握房屋性质、现状及配套设施具备情况,成交后不得以没有充分了解标的物情况为由不履约。
4、竞租方报名时需填写《竞租报名登记表》,经营用途一经登记不得擅自更改。
5、意向竞租方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报名的,不予接受其报名。发现意向竞租方有虚假行为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报名和承租资格。
意向竞租方须在材料审核通过后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并注明缴款事由,缴款账号待报名通过后汇入指定账户。竞租方须保存好原始收据,竞租时作为入场有效凭证。
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租方若成交,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当场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并于结果公示结束后7
、租金缴纳方法:先付租金后用房,房屋租金半年一交,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前缴清头部租赁年度半年租金,以后租金按合同约定时间缴纳,逾期不交的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停止供水、供电等相关服务,一切损失承租方自负,同时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承租方还应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2、承租方进行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影响相邻不动产使用人的正常使用,店面装潢和水电安装等自理,室外装潢须符合城市管理要求。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承租方进行装修不可移动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并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装修/
3、承租方在房屋实际使用中,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登记的意向经营项目;租赁期内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剂交换。如有以上行为,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5、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诚信经营。按时缴纳水、电、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2、本次招租活动,由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潘桥实业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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