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 麦田里建百平超市仓库 村民举报半年依然坚挺
近日,江都区小纪镇一村民向记者爆料称,小纪镇赵家村费家庄内,有人占用农田建立仓库,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记者昨了解到,仓库系当地村民黄某所建,占地约150平方米,用来堆放其超市的货物。当地综合执法局表示将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江都区小纪镇综合执法局,并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一位负责人。
“这个事情我还不太清楚,周一我们去调查后再与你联系。”该负责人表示,不清楚此事,也不能确定其是否涉嫌违建,他们将在今天前往调查核实。
“根据我国《土地法》的有关规定,不管是基本农田还是自留地,都不能用于除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业用途。”中立信律师事务所的顾律师表示,在基本农田或者自留地上私自建设,违反了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很难办到审批手续。
顾律师指出,另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也就是说,占用基本农田,必须经过审批,否则不论你符合什么规划,以什么借口占用基本农田,都不是合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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