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化工园区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管理工作
近期,扬州化工园区管委会出台《关于开展化工园区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通过控制新建项目用地准入、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制定激励措施等方式实现土地资源配置效益突破、利用效率突破及使用效率突破。对入园项目标准作出具体要求,同时也将成立由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招商、经发、规建、财政、国土、安监、环保、监察、投资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推进低效用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园区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管理工作,并围绕企业当年度固定资产投入、工业开票销售、亩均税收较上一年度增幅以及年度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形成年度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综合考核结果。园区将根据考核结果对排名前五位的企业分别给予80万、60万、40万、20万、10万的资金奖励(年末工业开票销售、亩均税收以及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达不到市域平均水平的企业,不列入考核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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