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扬州广陵区杭集工业园内部分土地房产(变卖)的公告
关于变卖扬州广陵区杭集工业园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扬国用(幢房产(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扬房权证杭集字第号)及未取得产权登记建筑物的公告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9月16日10时至2018年11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扬州广陵区杭集工业园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扬国用(2013)第0671号、建设于该宗土地项下的1-8幢房产(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扬房权证杭集字第042763号、扬房权证杭集字第042764号)及未取得产权登记建筑物(该拍卖标的物现已出租用于经营物流园,租赁合作协议记载合作期限截止至2025年3月7日,本院现状交付)。
二、咨询时间:自2018年9月1日起至2018年9月1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不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未经特别说明,变卖标的不包含不动产内放置的动产。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9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款项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保留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变卖余款请在15内日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汶河支行,账号:5850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保留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保留价全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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