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关于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工业园区的厂房及附属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扬州中铁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工业园区的厂房及附属用房
扬州中铁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工业园区的厂房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2979.27㎡,包含厂房及附属用房的装饰装修。
房屋法定用途:厂房,暂未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瑕疵说明:在实际勘验现场过程中,有案外人声称已租赁上述标的物,但未提交相应的书面异议,故租赁是否有效待定。
竞价时间:2017年8月1日10时至2017年8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扬州江都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三、拍卖方式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会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
起拍价:2506560元(评估价.3580800×70%),保证金25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在报名页面填写委托信息;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为拍卖开始之前一日内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本院将统一安排看样。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国家规定负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租赁权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申请对拍卖标的款参与分配的,应当在下列时点向法院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执行依据等材料:
(1)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的,时点为拍卖、变卖成立之日的前一日,不因以后因买受人不缴价款而再拍卖或变卖而变化;
(2)依法交债权人以物抵债的,时点为送达债权人以物抵债裁定之日的前一日。
十四、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账号:5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新城支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线。联系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新区舜天路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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