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宜陵镇宜北村土地经营权招租项目,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现委托江都区宜陵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发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竞价方式:采用限最低价,高价中标;相等的标价,原承包人(注:承包一组和十二组田地的)优先中标,如只有一人报名,则双方协商底价成交,如两人报名,则以竞价方式开标,价格高者中标。;第一年300元/亩,第二年400元/亩,第三、四年500元/亩。
4、租金支付:先付款后经营,中标者签订承租合同时,需缴纳合同期内续包押金每亩100元(不计息),并一次性预付首年度全部租金,以后每年在种麦前全部按年缴纳。
7、惠农政策补贴及相关费用负担:按户结算的政策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原农户所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归承租者所有;因农作物种植所产生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费、水资源费、渠灌溉及修理等生产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8、因国家及政府建设、招商引资、农业基础设施用地核减承租者承包面积,承租者应无条件服从项目建设需要,招租及承租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凡具备承租本招标项目能力且信誉良好,无承租不良记录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个人均可报名。报名时,个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中标保证金壹仟元(收款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管理站;开户行:江都农村商业银行宜陵支行;银行帐号:0015581),
1、公告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22日。公告将在宜北村委会公开栏公示,同时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上公示。
投标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开标会议定于2018年11月30日上午9:30时在宜陵镇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举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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