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委托第三方开展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扬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委托第三方开展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建设项目
2、项目名称:扬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委托第三方开展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本服务预算金额35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7、服务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内容。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2021年09月-2021年11月)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2021年09月-2021年11月)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招标投标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若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5-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国企、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项。
3、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
售价:资料费300元,开标时统一缴纳。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江阳东路188号建行徐凝门支行三楼)
时间:2021年12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江阳东路188号建行徐凝门支行三楼)
1、集中勘察:无,供应商自行勘察。
3、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5、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在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12月16日23:59前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进行报名:,联系电话:,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阳东路188号建行徐凝门支行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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