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撤组国有土地范围公告(编号:2023-01号)
年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公道镇公道村园田、公道两个村民小组建制的通知》(邗政发号)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现对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
地块1位于吉祥路西,南至人民路,西至刘家巷,北至刘家巷,土地面积为2469平方米,具体位置见附图1;
地块2位于渔业产业园西,南至公滨路、扬州市邗江公道粮食管理所,西至迎新路,北至渔场路,土地面积约为49310平方米,具体位置见附图2;
地块3位于北小街西,南至人民路,西至桃园路,北至扬州市邗江公道镇敬老院,土地面积为69658平方米,具体位置见附图3。
若认为与上述国有土地范围存在权属关系的单位或个人,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持合法有效的相关权属凭证或证明材料,到我单位办理土地权属调查及核实手续,途期以上3个地块范围将按国有土地处理。
联系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兴城西路180号邗江分局2楼调查监测登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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