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创客教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
项目概况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创客教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创客教室项目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蕞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创客教室设备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联系电话:)邮件标题为企业全称+项目简称。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开标当日交付《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2年6月-2022年8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2年6月-2022年8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7与上一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本项目将组织投标人集中现场勘查和答疑。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签到出席,否则不得参加现场勘查。采购人签字确认的现场勘查确认函原件无须装订,需在开标现场递交,同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装订复印件。勘察时,请详细了解本项目需求,并对现场、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勘查时,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否则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现场集中勘查时间:2022年8月19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勘查地点:扬州市临港新城毓秀路6号
联系电线、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5、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年9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6、凡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现场开标会的供应商相关人员,需携带《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承诺书》原件出席,详见
名 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
名 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97#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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