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招商引资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苏政发〔2018〕23号)和《扬州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8〕111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增强招商引资实力,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扬州市商务局特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积极推进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的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要问题。
2、正确履行投资管理职能,做好投资项目的储备和前期推进,以及审批、备案和初审转报等服务工作。
3、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创造优良投资环境,严格按照政企合同内容和条款兑现政策,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4、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等相关的政策和规定向社会和公众公示,严格按照公示程序和时限要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5、严格责任追究,强化效能监察,对执行不严、落实不力的工作人员,按问责制有关要求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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