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蕞新扬州土地出让!霍桥拆迁安置房来了!

admin2年前 (2024-09-24)扬州产业信息197

  今天,扬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5宗涉宅地块,住宅4宗,商住1宗。总出让土地面积约17.4万方,总起拍价约6.25亿元。这批地块不设蕞高限价,将在2021年1月6日拍卖。

  1、GZ257号、GZ258号、GZ259号、GZ260号、GZ261号住宅或商住用地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出让金须为自有资金。

  2、GZ257号、GZ258号、GZ259号、GZ260号、GZ261号住宅或商住用地的竞买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含暂定),只可独立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3、GZ257号、GZ258号、GZ259号、GZ260号、GZ261号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广陵区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4、此次出让的5宗涉宅地块均为霍桥拆迁安置房,建成后由广陵区政府按市政府确定的霍桥片区安置房回购价格 8189 元/平方米进行回购,建筑面积约105-115平方米,认购对象为崔桥集镇片区环境整治和提升项目内的被拆迁人,不得用于市场销售。

  5.GZ261号地块位于规划地铁2号线元/㎡,是本次出让地块中起拍楼面价蕞高的地块。

  东区GZ257地块(住宅)位于广陵经济开发区东至束桥路、南至中心环路、西至蒋桥河沿河绿地、北至绕城南辅道,出让面积39786㎡,规划用地性质住宅,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1.8,起拍总价1.21亿元,起拍楼面地价1694.44元/㎡。

  1.A区块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明确为广陵区拆迁安置房,建成后由广陵区政府进行回购。根据广陵区政府意见,套型建筑面积约105-115平方米,认购对象为崔桥集镇片区环境整治和提升项目内的被拆迁人。下阶段建设时,地块内建筑品质及外墙材质按照普通商品住宅要求执行。

  2.竞得人须出资在出让地块东南侧 B 区块建设一座计容面积不低于 4000 平方米的幼儿园(4 轨 12 班),幼儿园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广陵区政府。幼儿园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给广陵区政府或其指定单位,幼儿园由竞得人代建,并与住宅地块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并在规划用地内设置不小于800m接送场地及疏散空间。下阶段规划方案应保证幼儿园有独立的出入口,合理组织接送疏散流线,同时保证除本小区外幼儿及家长使用的便捷。

  3.地块所建住宅须全部用于霍桥集镇片区环境整治和提升项目的被拆迁人的安置,不得用于市场销售,由广陵区政府按市政府确定的霍桥片区安置房回购价格 8189 元/平方米进行回购。

  4.地块周边规划道路由广陵区政府负责在地块首批房屋竣工交付前实施到位;地块周边河道水系的建设、绿化配置及周边桥梁由广陵区政府负责与地块同步实施到位。

  东区GZ258地块(住宅)位于广陵经济开发区东至束桥路、南至韩庄路、西至蒋桥河沿河绿地、北至中心环路,出让面积43300㎡,规划用地性质住宅,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1.8,起拍总价1.53亿元,起拍楼面地价1966.67元/㎡。

  1.A区块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明确为广陵区拆迁安置房,建成后由广陵区政府进行问询。根据广陵区政府意见,套型建筑面积约105-115平方米,认购对象为霍桥集镇片区环境整治和提升项目内的被拆迁人。下阶段建设时,地块内建筑品质及外墙材质按照普通商品住宅要求执行。

  2.地块所建住宅须全部用于霍桥集镇片区环境整治和提升项目的被拆迁人的安置,不得用于市场销售,由广陵区政府按市政府确定的霍桥片区安置房回购价格 8189 元/平方米进行回购。

  3.地块周边规划道路由广陵区政府负责在地块首批房屋竣工交付前实施到位;地块周边河道水系的建设、绿化配置及周边桥梁由广陵区政府负责与地块同步实施到位。

  东区GZ259地块(住宅)位于广陵经济开发区东至中心环路、南至中心路、西至束桥路、北至韩庄路,出让面积23136㎡,规划用地性质住宅,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2,起拍总价0.9亿元,起拍楼面地价1955元/㎡。

  1.A区块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明确为广陵区拆迁安置房,建成后由广陵区政府进行问询。根据广陵区政府意见,套型建筑面积约105-115平方米,认购对象为霍桥集镇片区环境整治和提升项目内的被拆迁人。下阶段建设时,地块内建筑品质及外墙材质按照普通商品住宅要求执行。

  2.地块所建住宅须全部用于霍桥集镇片区环境整治和提升项目的被拆迁人的安置,不得用于市场销售,由广陵区政府按市政府确定的霍桥片区安置房回购价格 8189 元/平方米进行回购。

  3.现状110KV753李沟线从地块北侧穿过。按扬州市区黑线(高压走廊)专项规划要求需迁移。下阶段地块开发建设时,应全部实施到位。如未调整到位,则需要按相关规划要求保证15米高压走廊的安全距离,并征求电力部门意见。地块内有其他相关管线的,应对管线进行迁移或按规范合理控制退让。

  东区GZ260地块(住宅)位于广陵经济开发区东至中心环路、南至运东路、西至束桥路、北至中心路,出让面积32423㎡,规划用地性质住宅,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2,起拍总价1.27亿元,起拍楼面地价1955元/㎡。

  1.A区块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明确为广陵区拆迁安置房,建成后由广陵区政府进行问询。根据广陵区政府意见,套型建筑面积约105-115平方米,认购对象为霍桥集镇片区环境整治和提升项目内的被拆迁人。下阶段建设时,地块内建筑品质及外墙材质按照普通商品住宅要求执行。

  2.地块所建住宅须全部用于霍桥集镇片区环境整治和提升项目的被拆迁人的安置,不得用于市场销售,由广陵区政府按市政府确定的霍桥片区安置房回购价格 8189 元/平方米进行回购。

  东区GZ261地块(商住)位于广陵经济开发区东至京杭南路、南至中心路、西至中心环路、北至韩庄路,出让面积35488㎡,规划用地性质商住,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1.8,起拍总价1.33亿元,起拍楼面地价2086.11元/㎡。

  1.A区块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明确为广陵区拆迁安置房,建成后由广陵区政府进行问询。根据广陵区政府意见,套型建筑面积约105-115平方米,认购对象为霍桥集镇片区环境整治和提升项目内的被拆迁人。下阶段建设时,地块内建筑品质及外墙材质按照普通商品住宅要求执行。

  2.地块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业建筑地上建筑面积占区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3%-5%(含居住小区配套的1%- 2%商业服务设施)。

  3.地块所建住宅须全部用于霍桥集镇片区环境整治和提升项目的被拆迁人的安置,不得用于市场销售,由广陵区政府按市政府确定的霍桥片区安置房回购价格 8189 元/平方米进行回购。

  4.地块位于规划地铁2号线西侧,建筑退让地铁左、右盾构中心线米,同时遇地铁站点迎春路站,建筑退让站点出入口外围边线米,根据《地铁设计规范》(GB0157-2013) 住宅类建筑退让风井外边线米,三者取并集(并符合环评要求)。考虑地铁线型对区块产生的影响,下阶段规划设计时应注重地下空间的统筹规划,在城市实施该区域地铁出入口方案时,土地受让方须无条件服从城市建设需求。

  5.现状110KV753李沟线从地块北侧及西侧穿过。按扬州市区黑线(高压走廊)专项规划要求需迁移。下阶段地块开发建设时,应全部实施到位。如未调整到位,则需要按相关规划要求保证15米高压走廊的安全距离。地块内有其他相关管线的,应对管线进行迁移或按规范合理控制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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