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助推开发园区“二次创业”高质量发展
12月23日,江苏省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主题为助推开发园区“二次创业”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新闻发布会,解读有关园区规划管理和存量土地盘活两个实施细则。发布会由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杨庆洋主持。
据发布会介绍,近年来,扬州市开发园区在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用地量不断攀升。因此盘活存量用地、提高集约水平已经成为打开发展空间、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扬州市委、市政府在10月21日召开的开发园区“二次创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上,将盘活开发园区土地资源作为推进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决定实施开发园区土地利用专项整治行动。
作为土地要素保障、规划管理服务的职能部门,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出台了园区规划管理和存量土地盘活两个实施细则,为扬州市开发园区二次创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打开发展空间、提供高质量的土地要素保障。
发布会上,扬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处处长翟振秋从总体目标、市域园区战略引导、市区园区空间保障、创新规划服务等几个方面详细解读了《扬州市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实施细则(指引)》。
依照构建“两轴六片区”的市域产业空间格局,以“集约优化”为重点,分别为依托京沪高速、启扬高速经济带,延伸至市域腹地的产业提升轴;依托沪陕高速、328国道经济带,打造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创新发展轴;都市服务核心区、沿江高新产业集聚区、以及仪征、江都、高邮、宝应先进制造业集聚区的六片产业集聚区。同时,对目前的10个省级以上开发园区进行了特色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产业引导;对于园区的新增拓展用地,通过存量挖潜、增量拓展、园区共建3种路径,制定相关政策,保障重要产业的空间发展需求。
据悉,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实施细则的发布,旨在解决目前园区企业发展和未来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值得一提的是,它有对现有产业用地布局进行优化、充分保障园区产业发展空间、鼓励推行“开发区+功能区”、“一区多园”等发展模式的三大亮点。
发布会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处副处长朱正妹解读了《扬州市开发园区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实施细则》。
据介绍,细则的总体目标是扬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年内将13000多亩闲置用地、低效用地和批而未供用地全部整治到位,力争到“十四五”期末,扬州全市开发园区工业用地亩均投资强度、亩均开票、亩均税收达到或超过江苏省均水平。
对于闲置土地、低效用地和批而未供土地三类存量土地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对照上级政策要求,结合扬州市实际,拟定不同的处置方式。
在政策支持上,朱正妹介绍,对处置过程中出现的出让金补交、分割转让登记、土地供应、信息支撑、契税缴纳等重点热点问题出台了相应的激励政策。同时鼓励各县(市、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出台激励政策、加快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具体有鼓励增容、允许分割、创新管理、搭建平台、税收优惠等,同时也公布了考核办法,有奖有惩,将考核结果与开发园区考核、与高质量发展考核、与用地计划安排报批挂钩。对提前2年完成处置任务的,奖励年度计划100亩;提前1年完成处置任务的,奖励年度计划50亩。同时,对没有按期完成的,按比例扣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直至暂停接受用地报件。(杨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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