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博新材:关于扬州分公司与江苏国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签署工业厂房设备租赁合同用于合金新产品试生产的公告
浩博新材:关于扬州分公司与江苏国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签署工业厂房设备租赁合同用于合金新产品试生产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37 证券代码:830814 证券简称:浩博新材 主办券商:日信证券 江苏浩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扬州分公司与江苏国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签署工业厂房设备租赁合同用于合金新产品试生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5年初,江苏浩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浩博新材”或“公司”)制定了“以技术创新改造传统产业为重点、努力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经过2015年1-11月份的努力,公司与高校、研究院等形成了产学研合作,并通过前期的小试和中试,目前已初步寻求到工业废弃物回收应用的多项领域。 其中,在工业废弃物回收应用领域之一——“利用回收废砂浆而产生的废硅料生产合金”项目上,公司取得了实质性的技术突破。为了能进一步验证该新项目的经济效益,江苏浩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15年12月4日与江苏国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工业厂房设备租赁合同,主要用于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实施利用废弃资源从事铁合金及相关产品的试生产。 上述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 合同概述 1、租赁物位置及面积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泰州市姜堰区淤溪镇武庄村,租赁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厂房类型为标准结构。 2、租赁物用途 公告编号:2015-037 甲方同意乙方将租赁物作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铁合金及相关产品的试生产使用。 3、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租赁期限自2015年12月04日起至2016年06月03日,租金为人民币480000元(不含税金),分月支付,当月蕞后一天以银行转账或者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二、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不存在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不可避免又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履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厂房设备租赁合同书》。 特此公告。 江苏浩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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