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擅自转租房东能否收回律师: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市民反映】上周,市民华女士来电反映,她的母亲在南城根有间平房,一直用于出租。今年4月份,租户擅自将房子转租出去,并与对方签了5年的租房协议。
【记者探访】华女士介绍,她母亲几年前将房子租给了童先生,租房合同2024年1月31日到期。今年8月份,她和母亲回老房子里收拾,意外发现一位陌生男租客住进平房。经了解,这位男租客是在今年4月份从童先生手里租的房子,且签了5年的租房协议。
“联系过他两次,但现在找不到人了。”华女士说,发现房屋被转租后,她头部时间联系了童先生,当时童先生还辩称租客是他的亲戚,只是临时借住,并不承认两人之间有任何协议。童先生表示,他与母亲签订的租房合同里并没有明确不准转租,他将房子租出去也不违约。
母亲要求租客离开,对方拿出与童先生签的租房合同,并表示已经支付了1年的租金,“要走可以,他要我母亲退租金,还要支付违约金”。后来,童先生就失联了,电话一直关机。华女士说,童先生签的租赁合同虽然没有到期,但是房租是“一年一付”,今年的房租还没有支付。华女士希望童先生能尽快出面解决问题。
记者和华女士赶到她母亲的老房。租客耿先生出示了他与童先生签订的租房合同,耿先生表示,他以为童先生就是房东,因为租金低就签了几年的合同,已经支付了一年的租金。他现在也联系不上童先生,但是事情没有解决好之前,他不会搬走的。
【相关回应】昨天,记者咨询了法律援助的律师。律师表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转租房屋,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虽然合同上没有注明不能转租,但是承租方要转租房屋,必须经过房屋产权人的同意。另外,现任租客要求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是不成立的,因为新租客是与前任租客之间签订的合同,违约金应由前任租客来承担。出租人现在有权收回房屋并解除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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