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江不动产告字(2023)77号(江都区舜天路198号金域花园1幢架空停车位04)
遗失声明 江不动产告字(2023)77号(江都区舜天路198号金域花园1幢架空停车位04)
发布时间:2023-02-21 16:45来源: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都分局字号:[]
编号:江不动产告字(2023)77号
江都市金地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登记证明单号为苏(2017)江都区不动产权第0022437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单遗失,坐落为江都区舜天路198号金域花园1幢架空停车位04,建筑面积为12.93平方米,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公告,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单作废。如有异议者,请自声明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以及相关证据资料送达扬州市江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登记机构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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