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发公告!补偿方案公布扬州这些地方要拆了!
蕞新官宣,扬州又一波拆迁来了,补偿方案已公布!就在蕞近,邗江区人民政府连发多条征地公告,涉及西湖街道、新盛街道、杨寿镇等多个区域,是继7月初后又一次连续发布的征地公告。
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扬州市邗江区西湖街道胡场村山头组、小陶组范围内。
征收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补偿方式与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的规定执行。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2.75万元1人。(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新盛街道双墩村村属、大房组、蒋庄组范围内。
征收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补偿方式与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的规定执行。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2.75万元1人。(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新龙村民主组、周庄组范围内。
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补偿方式与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的规定执行。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2.75万元1人。(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的规定执行。
拆迁征地带来的是城市发展的日新月异我们也时刻期待着扬州在一次次改变中呈现出越来越美好的姿态这些征地公告里有你家附近吗?欢迎来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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