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私租69亩土地十年未补偿
河南省邓州市棚桥镇乔营行政村与刘山村土地搭界,2014年,刘山村69亩集体荒地被时任村支书李保堂私自出租给开发商用于景区建设。然而,十年过去,刘山村民未获得任何土地补偿款,多次反映问题却遭遇推诿。刘山村与邓州市棚桥镇乔营行政村是邻村土地搭界。
村集体土地原本是村民赖以生存的资源。然而,2014年,村民突然发现村北的69亩荒地被围挡起来,开发商开始施工建设景区。村民刘大爷告诉我们:“当时根本没人通知我们,直到挖掘机进场,我们才知道土地被租出去了。”
更让村民愤怒的是,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集体土地的出租或承包必须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并公示租赁合同及补偿方案。然而,村民从未见过任何正式文件,也未收到分文补偿。
“我们去问李保堂,他说钱已经给了村里,但村里账上根本没这笔钱。”村民张大姐说。 我们联系到乔营村前任村支书李保堂,他承认当年确实将土地出租给开发商,但坚称“补偿款已经拨付给村集体”。然而,当我们要求查看相关账目时,李保堂却以“时间太久,账目可能丢失”为由拒绝提供。
村民代表曾多次向镇政府反映问题,但得到的回复始终是“正在调查”。
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华指出,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李保堂未经村民同意私自出租土地,涉嫌程序违法。此外,如果补偿款确实拨付但未发放给村民,则可能涉及侵占集体资产。
“村民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村委会和开发商,要求公开合同及补偿款去向。”张华建说。
我们联系到承租该土地的某旅游开发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每年都按时支付租金,款项直接打到村委会指定账户,至于村里如何分配,我们无权干涉。” 然而,村民质疑:“既然钱给了你们村里,为何十年不发放?钱到底去哪了?”
面对村民的持续质问,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成立专项调查组,核查土地租赁程序及补偿款去向,并承诺在一个月内给出答复。
但村民对此并不乐观。“十年了,每次都说调查,蕞后都不了了之。”一位村民无奈地说。 某大学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教授李强表示,此类事件暴露出部分农村地区基层治理的混乱:“一些村干部权力缺乏监督,集体资产成了‘私人钱包’,必须加强村务公开和审计监督。”
目前,刘山村村民仍在等待一个公正的答案。我们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应受访者要求,部分村民姓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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