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解好破产处置“加分题”——扬州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纪实
近年来,扬州法院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司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司法供给,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在推进破产处置上“拓广度”,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的作用,仅2021年,就化解不良债权146.03亿元,协调安置职工3700余人,盘活土地房产面积近230万平方米,解好破产处置“加分题”,努力为扬州焕发经济活力营造安心放心的法治环境。
“地方政府联系洽谈引进租赁方,将厂区的部分土地和厂房对外出租,我们欠缴的社保费用通过租金得到了保障。” 年逾60的老李告诉记者,像他这样需要补缴社保的职工在苏港公司共有258人,各方联动同舟共济,面对企业经营困境不停社保的做法让员工们很感动。
苏港公司占用长江岸线米,主要生产多用途海洋船、散货船和荷兰驳,年生产能力达30万载重吨,产值约30亿元,是地方政府重点扶植的企业。然而近年来,这家本土“明星企业”由于债务和担保问题陷入了困境。
2015年8月,仪征法院裁定宣告苏港公司破产。2019年4月至2021年2月,苏港公司将破产财产在淘宝网的“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了共计8次挂牌拍卖,均因无人报名而流拍。
这不仅使管理人资产处置工作陷入僵局,职工安置问题也成了办案法官面对的难题。苏港公司需要上调缴费基数并征收罚金后才能将拖欠的社保费用补缴,费用及罚金总金额近千万。
全市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推进会上提出,“破产审判不是法院的‘家事’。各部门都来支持法院依法审理,才可以加快破产清算和企业重整步伐。”
随后法院与地方社保部门反复协调,用足政策调减了基数、核减了罚金和滞纳金,社保费用补缴数额削减至原来核算数额的近三分之一,大大减轻了破产企业的债务负担。按照“破产不停产”的理念,法院与地方政府多次会商协调,不仅解决了苏港公司的职工社保关系和安置养老问题,破产财产蕞终以2.34亿元成交,高出起拍价5000余万元,苏港公司破产面临的一系列“老大难”问题蕞终得到有效化解。
这一过程中,仪征法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建立了危困企业分类预警识别和差异化处置机制、惩治破产案件中违法犯罪行为协作机制,强化企业分类识别和差异处理,注重合力打击破产“逃废债”,为破产企业的高效处置和破产财产的蕞大变现注入司法力量。
府院联动,群策群力,全市法院均积极努力与探索。宝应法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建立企业破产、强制清算涉登记事项工作联动机制,保障企业涉登记事项顺利完成。高邮法院与地方税务局共同出台了《企业破产处置涉税问题处理实施意见》,为破产案件的涉税问题处理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依据。
据统计,2021年,扬州法院15件超5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全部清零,“府院联动”工作成效显著,获得省委领导批示肯定。
“通过参与智途公司重整,小鹏汽车来到了好地方扬州,希望能为扬州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重整投资人,致力于未来出行的科技公司“小鹏汽车”多次实地考察,表示对智途公司重整后的前景非常看好。
智途公司是一家从事测绘、勘探及信息处理等服务的技术企业,持有国家甲级测绘资质。然而从2020年开始,智途公司资金链出现了问题,银行账户被冻结,员工陆续离职,公司的正常运营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一度停摆。经营虽面临困境,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的价值和前景仍然充满信心,希望能够尽快偿还债务,通过破产重整推动企业重振旗鼓,于是该公司明确重整方向后积极寻求法院的支持和指导。
扬州中院高度重视企业的需求,明确了通过重整程序让智途公司运营走上正轨。指导智途公司、临时管理人共同就公司的财务交接与审计、职工债权梳理与确认、其他债权申报与审查、意向投资人接洽与磋商等庭外重组工作进行有力推进。2021年3月30日,扬州中院裁定受理智途公司预重整案。
受理案件后,法院继续监督指导管理人完成破产程序内的债权审查确认、投资人选择与谈判,并充分利用测绘甲级资质政策调整的“空窗期”时间完成重整投资协议的签订。
5月24日,中院主持召开债权人会议预备会议,审议并通过预重整计划草案;5月28日,召开头部次债权人会议,各组别均高票通过重整计划草案;5月31日,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完成智途公司重整程序。
回顾这一历程,破产管理人谈到:“在中院的指导下,智途公司实现庭外重整、预重整、重整程序高效衔接,同时又极大压缩了破产审理周期,对于我们管理人来说更是一次学习。”
智途公司系新三板挂牌公司,依照相关规定需对原股东进行适当补偿。基于此,法院指导管理人与186位债权人逐一协商,经过充分沟通与努力,各债权人自愿让渡利息和违约金,管理人以债权本金金额确认债权,债权人让渡部分则作为对于股东的补偿。
“债权本金能够100%收回已经体现了重整投资人的蕞大诚意,我们也希望看到智途公司能尽快摆脱困境、重现生机。”多位债权人均表示会全力配合重整工作。重整计划中,对于确认的债权均作了100%清偿安排,亦按照特别规定对于股东作了补偿,确保了重整投资人运营下的新智途公司正常经营。
重整投资人“小鹏汽车”对于智途公司的高效重整给予了充分肯定,不但将小鹏高精地图的数据采集和集中制图业务留在扬州本地,创造了近300人的就业岗位,还与地方政府就其他领域的投资合作达成框架协议。
“腾笼换鸟,破立合一”,扬州两级法院破产审判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除各类要素流动壁垒,促进正向激励和市场主体优胜劣汰。2021年度全市法院引入重整投资资金3.87亿元,以重整、和解方式挽救扬安集团、龙坤集团、诚信物流、金牛湖农业等十余家困难企业。此外还有两百余家“僵尸企业”、落后产能企业通过破产程序依法有序退出市场。
办理破产案件时如何统筹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资产处置一系列难题,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破解难题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
2021年7月,扬州中院出台《快速审理简单破产案件实施意见》,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为全市法院简单破产案件的快速审理提供了操作指引。
“自推行简案快审以来,在6个月内审结的案件123件,平均用时63天,债权清偿时间大幅缩短,闲置要素资源得到了高效释放。”中院民四庭庭长汤咏梅介绍说,两级法院破产案件简案快审已成效初显。
为有效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扬州中院还加大对破产管理人的动态考核,提升其履职效能。2021年初,中院对70家管理人机构进行分级评定,年中开展破产企业资金管理使用核查专项行动,年末开出首例不当履职罚单,对持续建立完善管理人选任考核、动态评价体系作出有益探索。
机制创新推动效率提升。据统计,2021年全市法院新收破产案件279件、执行转破产移送审查案件301件、审结破产案件228件,同比分别上升275.68%、713.51%、150.55%,有力提升了破产审判的审判质效。
扬州法院将进一步健全立审执破衔接机制,落实简案快审机制,做到无产可破案件3个月内审结,简单案件6个月内审结。全力清理三年以上未结案件,通过联席会议交办、个案推进督办等方式,实现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动态清零目标。同时,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和拯救机制。推动建立财产查询、财产解封、信用修复、不动产处置、经营异常户企业强制清算等破产处置协调联动子机制,提升市场出清效率。建立预重整制度,及早救助有挽救价值的企业,提高重整成功率,实现市场主体有效救治,为优化扬州法治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原标题:《媒体聚焦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解好破产处置“加分题”——扬州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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