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亿元基金扬州“科创十条”力挺地区高质量发展
2月26日,扬州召开科技创新暨“智改数转”推进大会,出台了《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产业科创名城科技支撑的政策措施》(简称“科技创新10条”)和《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意见》。其中包括设立100亿元规模的市级科创基金、市财政给予重大科创平台蕞高1亿元建设运营费用支持、对离岸孵化器给予租金补贴等一些具有突破性的新政策。
此次出台的“科技创新10条”,从企业培育、平台打造、产学研合作、科创载体、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国际合作、园区发展、科技金融和创新环境10个方面的激励政策,不少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一定的突破性,具有较强的集成性、针对性、可及性和操作性,是以往科技创新政策的“升级版”,是一套集成式的“科技政策一本通”,为加强产业科创名城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在研发投入、创新企业培育、技术转移转化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如按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及年度增量投入予以补助、对高企培育和申报认定进行奖励、按技术成交额进行多类奖补等,增加了对企业新型研发机构蕞高500万元的奖补,通过评价的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执行企业研发费用200%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不仅集成现有政策措施,还提出系列新举措,如在市级科技计划中增设科技人才“揭榜挂帅”和“碳达峰碳中和”专项、对园区培育省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项目和建设省产研院企业联合创新中心给予配套支持等。
对高新园区、龙头企业、平台载体进行重点扶持,培育塑造创新名片,如增加了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蕞高1000万元的奖补,给予高新区专项政策、免除创新20强企业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限制、“一事一议”支持重大科创平台等。
学习借鉴省内城市先进做法,设立100亿元规模的市级科创基金、市财政给予重大科创平台蕞高1亿元建设运营费用支持、给予重点“揭榜挂帅”项目蕞高300万元支持、对科技孵化器和创新飞地蕞高300万元的奖补,将在省内形成比较优势。
在高企奖励、“揭榜挂帅”项目补助、平台资助等资金支出上,明确市县配套、上下联动,既真金白银支持创新,又充分考虑财力实际。
下一步,扬州市科技局将抓好政策贯彻落实的组织推进,增强政策宣传解读,推动各类政策一键直达,让企业、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及时了解、掌握、会用这些政策;抓好政策的兑现落地,加强部门和县市联动,抓紧细化政策适用口径、直达程序和具体标准,并坚决按规兑现,确保各项政策有效执行、落实落地。(扬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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