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1.2021年3月3日、3月10日,公司分别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及《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盐城中院)已受理盐城国投石化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上海融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涉及金额分别为54,332,950元及60,347,500元,具体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该两项诉讼于2021年7月21日、10月9日、11月18日、12月28日在盐城中院进行了四次庭审。2022年1月27日,盐城中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头部百五十三条第六项,作出“中止诉讼”的民事裁定。
2.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头部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仪征港区本地法人实体化运营的议案》,为构建良好的港产城关系,争取地方政府更多的政策支持,做优做强做大仪征油品液化基地,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南京港扬州石化仓储公司(简称扬州仓储)为载体,整体规划,分步推进仪征港区本地法人实体化运营。头部阶段:将扬州仓储更名为南京港仪征石化码头仓储有限公司(暂定名),将仪征港区资产出租给仪征石化码头仓储经营,初步实现仪征港区税收本地化。第二阶段:以仪征石化码头仓储为主体,逐步办理相关资质的变更,将仪征港区全部资产以投资形式注入仪征石化码头仓储,全面实现仪征港区本地法人实体化运营。
2022年6月1日公司披露《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及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司子公司扬州仓储名称变更为江苏油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简称油港国际),经营范围增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
2022年6月27日公司与油港国际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房产租赁合同》《设施设备租赁合同》,将仪征港区资产出租给油港国际经营使用。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2-033
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共有董事9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黄海东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单位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柳长满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柳长满先生简历: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业务部总经理,上港集团尚东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曾任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码头分公司营运操作部副经理;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营运操作部副经理;上海冠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营运操作部经理,党委委员、营运操作部经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柳长满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蕞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蕞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柳长满先生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柳长满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董事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了《关于龙集公司四期106场地物流仓库建设项目投资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集公司四期106场地物流仓库建设项目投资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036号公告。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2-034
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共有监事3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龙集公司四期106场地物流仓库建设项目投资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集公司四期106场地物流仓库建设项目投资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2-035
关于龙集公司四期106场地物流仓库建设项目投资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同意龙集公司在四期场地建设一座2万平方米物流配送仓库及配套附属设施,总投资预算约6,235万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集公司四期106场地物流仓库建设项目投资变更的议案》,因根据市场调研,将仓库面积调整为2.4万平方米,龙集公司拟对四期106场地物流仓库建设项目投资作出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位于龙潭四期工程西南端预留的106场地,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仓库主体、周边作业场地通道的建设,同时考虑消防喷淋、供配电、照明、监控、通讯等分项工程建设,库容为23952.76平方米。项目旨在蕞大化利用预留土地资源,缓解因日益增长的箱量需求和仓储市场需求与港区库容不足之间的矛盾。
项目总投资8,700万元,2022年计划投资6,000万元。
整体建设工期为12个月,预计2023年6月交付使用。
三、项目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可能存在不能如期完工的风险。公司将制定严密的进度控制计划,合理安排时间,通过组织、管理、经济等措施对项目进度进行全程控制,加强与各方的沟通。
2.可能存在因工期、人力成本变动等原因导致投资额超预算的风险。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在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各个环节的成本费用,加强项目跟踪,力争投资金额控制在投资预算范围内。如若超出预算范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予以披露。
建设物流仓库符合市场需求以及公司发展需求,有利于提升龙集公司仓储能力,满足客户降低物流成本的需求,持续提升龙集公司对货源市场的掌控力。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2-036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召开大会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3日(周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2022年9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法律顾问及董事会邀请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8号万达广场C座2111会议室。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股东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董秘办)
(4)授权委托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或交易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头部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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