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08-23 00:00来源: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号:[]
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并依据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扬发改许发[2011]239、240、233号立项批复、扬州市规划局、、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因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实施曹起溍故居、冬荣园、蔚圃修缮及复建工程,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依法收回东关街北侧及皮市街西侧范围内三地块土地总面积为0.37286公顷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三地块涉及以下宗地部分或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地号分别为:曹起溍故居地块为2-62-58-1、冬荣园地块为2-72-10-1、蔚圃地块为3-53-7和3-53-9。具体用地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有关拆迁补偿及其他不明事宜请与实施单位联系。
该范围内已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者,应在本公告发布后十五日内持证到扬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逾期不申请注销登记的,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将依法注销土地登记,注销土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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